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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家住洛阳市洛龙区赵村的李女士向大河报·邻妹妹求助,称之前村里用的是自备井供水,村民不用负担水费,自从去年供水改造后,需要缴纳水费,但有些居民认为水费收取的标准过高,希望了解下收取标准是否合理。接到求助后,大河报•邻妹妹帮忙团记者进行了采访。
李女士说,赵村过去是城中村,使用自备井供水。去年进行了供水改造,开始收取水费,根据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提供的洛阳市城市供水价格表显示,他们水费收取的标准为居民合表,每吨4.3元。
“6月、7月份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了水费通知单,每个月都需要缴纳好几百元的水费,感觉水费太贵,居民生活成本增加。”李女士说。根据她提供的几张收费清单,显示6月份水费为602元、7月份水费为305.3元。
此外,赵村的赵先生说,供水改造完成后,大概到5月份,通知让交水费,他一次性交了快半年的水费,一共1000多元,平均每个月200多元。不过,赵先生说,家里房屋出租给商户了,每个月用水量大,并不是一户人用的,是好几家租户一共的用水费用。
那么,赵村的水费费用收取得是否合理呢?大河报•邻妹妹帮忙团记者联系到洛阳北控水务集团(以下简称“水务集团”)相关负责人,他表示,为配合洛龙区政府将隋唐遗址保护区村民饮用水纳入市政供水工作,由洛龙区政府组织,水务集团对赵村进行供水改造,2023年2月完工。纳入市政供水后,开始抄表管理,按照洛阳市正常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收费,居民合表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水费4.3元,不存在不合理收费和收费标准高的情况。
“今年5月,在第一次向赵村收水费之前,水务集团多次联同村委会开展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,逐户宣传水价政策、收费标准,以及提供免费延伸服务等。目前收的水费是从改造后至今累计数月的水费。”该负责人说,有的村民认为水费过高,是因为赵村居民房屋多为自建房,有的房间多,除了自住外,很多用于出租,一户中住着好几家人,共用一块水表,所以用水量大。
关于居民合表收费问题,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,洛阳市居民生活用水按两种方式收费,一是对于抄表到户居民,实行阶梯水价收费;二是对于非抄表到户居民,实行居民合表收费。由于赵村多是居民自建住房,房屋对外出租情况比较多,每户用水总人口多、用水基数大,根据水价相关精神,采取居民合表方式收费。
随后,大河报•邻妹妹帮忙团记者联系到洛龙区安乐镇政府相关人员,据其介绍,赵村以往用的是自备井供水,原水费维护管理费用等由村集体负担,群众不交供水费用,随着人居环境改造,以前的供水管网老化废旧,在进行供水改造后,统一纳入市政供水,统一管理收费,这是民生工程,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洛阳市制定的标准,不存在乱收费问题。
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,部分居民的观念没有转变,心理上还没完全接受,用水节约意识不够,加上周边村庄拆迁,流动人口多,来赵村租房人群多,有居民家可能住了4到5户人,租户多,用水量大,费用自然就高。对于部分居民的诉求,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,同时他们也将该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,接下来会与村委会一起做好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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